試用期

尋找新工作對每個人都是一種考驗。 通話,面試和等待結果 - 這個過程非常緊張。 通常情況下,你必須長期尋找工作。 這裡的重點不僅在於你的專業素質,而且在於國家的不利經濟形勢。 而現在,當面試的最後階段完成時,你會得到肯定的答案,這對了解招聘的一些微妙之處將會很有幫助。 特別是試用期。

通常在申請工作時,未來的員工很少關注試用期。 在現行的“勞動法”中,第26條規定了試用期的要求。其中一些是:

如果雇主獨立設立試用期,這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在大多數大公司,僱用新員工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結束。 為什麼我們需要這種形式? 首先,雇主希望為非專業人士提供保險。 即使在多階段訪談中,也無法可靠地確定申請人的準備程度。 試用期允許雇主做出決定,員工可以最大限度地證明自己。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申請人的期望,雇主有權終止僱傭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非試用期而發布解僱僱員的命令(第28條“勞動法”)。

試用期合同的簽訂在某種程度上對員工有利。 科學家發現,如果某人在某個時間框架之前完成某項工作,結果會好得多。 員工有機會快速了解新地點的所有復雜工作,並且在當局中享有良好的聲譽。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延長試用期,但只能在領導層的倡導下進行。

有些公司為了在短期內獲得低薪僱員而使用試用期。 承認不誠實的雇主如下:

  1. 您最初被分配三個月的試用期。 這是為申請行政職位的人設定的最長期限。 如果你不治療他們,那麼很可能你會在緩刑期間被解僱。
  2. 為了開始工作,雇主邀請您接受培訓。 可靠的公司自費生產新員工。 如果您沒有提供付款,那麼很可能, 有一段時間你會免費工作。 之後,您將被解僱為未通過試用期的員工。
  3. 雇主在試用期內不提供正式註冊。 根據立法規定,計算休假時將考慮到試用期,並將其納入員工的總體工作經歷中。 即使您沒有通過試用期,您也會記錄在工作簿中,並在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如果雇主沒有正式確定你的工作,那麼很可能他會離開你而沒有工資。

在試用期間,不要因工作條件差而不適合其他工作者。 通常,在此期間,員工全部履行其所有職責。 如果你不懷疑你的資格,那麼堅持為你提供最有利的條件,因為質量工作應該相應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