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對“衝突”一詞作簡單的解釋,我們可以在下面的文字中輕易地描述它的本質。 衝突是當一個參與者(一個攻擊者)對另一個參與者採取蓄意行動時,另一個參與者意識到攻擊者正在對他造成不利影響。 結果,第二名參與者(對手)採取自己的措施對攻擊者造成傷害。
從制定這個概念的那一刻起,衝突的有用性和危害就是矛盾的。 為了更好地理解其無處不在的性質,我們將在發展階段詳細考慮衝突。
製備
社會衝突發展的第一階段是“爆炸”的前提條件的積累。
例如:
- 溝通困難 - 當集體沒有找到相互理解時;
- 工作場所的特點 - 威權式的領導風格;
- 員工的個人素質。
空中衝突
衝突發展的第二個主要階段是衝突感,惡意和工作組空氣中的緊張局勢。 所有參與者已經知道很快會發生一些事情。
公開衝突
事實上,第三階段是衝突本身。 衝突發展的開放階段的特點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沖突各方的行動方式:
- 對抗是對自己利益的滿足,儘管這會影響他人;
- 妥協 - 以沖突其他各方的名義犧牲部分利益的意圖;
- 合作 - 雙方試圖最大限度地滿足彼此的利益;
- 適應是與對手的利益相比,忽視了自己的利益;
- 無視衝突 - 雙方假裝沒有任何事情發生,試圖避免與對手發生衝突。
在第四階段,參與者參與實施第三階段採用的戰術。
結果
衝突發展的第五階段以果實為特徵
考慮到這樣的事實,直到20世紀40年代,衝突在工作氛圍中被認為是災難性的和不可接受的,在40年代和70年代之後 - 這是工作組發展和存在的最佳工具,今天我們不能明確地回答這個問題。 最有可能的是,有必要在 衝突 得到 解決 之後判斷 衝突 的有用性或危害性,計算受害者和損失,並且總結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