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共場所的行為規則

成年後代的行為往往足夠衝動,這給父母和教師帶來了許多困難。 如果你不想讓自己感到不舒服並且覺得自己不能培養出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那麼最好就公共場所兒童的行為進行及時的對話。 這將在以後的生活中很好地為孩子服務,因為它促進了自我控制和自律的發展。

孩子應該了解家庭以外的可接受行為?

學校公共場所最重要的行為規則早已得到發展,所以你的孩子只需要學習如何在實踐中應用它們。 他們看起來像這樣:

  1. 無論學生在哪裡 - 在街上,在公園裡,在體育場或在劇場裡 - 關於兒童在公共場所的行為的道德規範,他都必須堅持。 因此,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不會造成傷害。 公共場所兒童的行為文化規定,年輕人會認真和禮貌地對待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 向孩子解釋重要的是照顧別人的財產,為上述類別的乘客提供交通服務,在街道和公共場所保持清潔,而不要對同伴的不值得行為漠不關心。
  2. 根據兒童公共場所的行為規則,明確規定,如果沒有成人,16歲以下的兒童可以單獨行走21小時,並且可以在假期 - 最多22小時。
  3. 如果一個青少年想要參加派對,俱樂部的迪斯科舞廳,搖滾音樂會和其他激動人心的活動等娛樂活動,禁止它是沒有用的。 然而,向學生介紹如何在公共場所表現的行為,沒有人取消。 強調你的兒子或女兒不應該在學年的晚上20點30分以及節假日的21點30分之前呆在那裡,直到他們變成16歲。 絕對不應該與陌生人進行對話或與他們一起去任何地方 - 這為學童的公共場所提供了安全規則。
  4. 確保青少年知道騎在 滑板, 自行車, 滑板車,滑雪板或溜冰鞋上的道路對生命是危險的。
  5. 在兒童的公共場所,街上飲用含酒精飲料和煙草製品,太大聲的談話和笑聲,以及路人纏身等也是不可接受的,有害的和危險的行為。 你不能在院子裡建立篝火,在不適合的地方在任何水域游泳,也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