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個人的教育方法

兒童養育中的以人格為導向的方法以培養獨立性,責任感和培養創造性人格為前提。 如果傳統教育的主要目標是社會成員的形成,發展教育有助於個人能力的識別和發展,那麼個人教育首先是指導一個獨立人格的形成。

個人教育的特點

個人導向教育的主要先決條件是孩子的人類價值觀和規範的發展,以及交際能力和智力能力的掌握。 這就是為什麼 個人發展 涉及發展和個人教育的許多組成部分。 在這種情況下,人格是整個教育過程的對象。

個人教育的目標

這種教育的目的很複雜,涉及多個方面。

  1. 第一個是每個孩子都有普遍的價值觀和發展能力來確定與他們有關的某種生活狀況。 同時,價值應該被理解為一個整體的複合體,包括文化,道德,愛國,審美等等。 同時,這些價值觀的具體類型可能會有所不同,完全取決於父母受到的影響,以及他們對孩子的依戀。
  2. 作為個人教育目標一部分的第二個方面是能夠在不干擾自我發展的同時保持心理平衡。 換句話說,在個人教育方法中,有必要保持心理平衡與爆炸創造力之間的穩定。 這種結合使得一個人能夠應對現代生活中所適用的許多測試:壓力,情緒危機等等。
  3. 第三個方面比較複雜。 它是一種有意義的歸屬社會的聯繫,加上在任何情況下捍衛自己的地位的能力。 有意義的歸屬意味著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建立各種關係,並進行合格的活動。

因此,這個培養過程促進了 人格 的形成,這種 人格 能夠獨立地捍衛自己的獨立性,並且保護自己免受社會結構和機構經常提供的各種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