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衝突 - 原因和解決方案

社會發展的條件之一是不同群體的反對。 社會結構越複雜,其越分散,發生社會衝突等現象的風險就越大。 感謝他,整個全人類的發展。

什麼是社會衝突?

這是反對派在個人,團體,整個社會關係中發展的最高階段。 社會衝突的概念意味著兩方或多方的矛盾。 另外,當一個人的需求和利益相互矛盾時,會出現內心的對抗。 這個問題已經有一千多年的歷史了,它的基礎是一些人應該“掌舵”,而另一些人則必須服從。

什麼導致社會衝突?

基礎是主觀和客觀本質的矛盾。 客觀矛盾包括“父親”與“子女”,老闆與下屬,勞動與資本的對立。 社會衝突的主觀原因取決於每個人對情況的看法以及他對此的態度。 科學家們的衝突主義者確定了對抗出現的各種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 侵略,可以表現所有動物,包括人類。
  2. 過度擁擠和環境因素。
  3. 對社會的敵意。
  4. 社會和經濟不平等。
  5. 文化矛盾。

由於物質產品,主要態度和價值觀,當局的權威等原因,個人和團體可能會發生衝突。 在任何活動領域,由於不相容的需求和利益,可能會引發爭端。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會變成對抗。 關於它,他們只是在積極對抗和公開鬥爭的情況下說話。

社會衝突的參與者

首先,這些人是站在路障兩側的人。 在目前情況下,它們既可以是實體也可以是法律實體。 社會衝突的特點是它基於某些分歧,因此參與者的利益也在相互衝突。 還有一個物體可以具有物質,精神或社會形式,並且每個參與者都試圖接受。 他們的直接環境是微觀或宏觀環境。

社會衝突 - 利弊

一方面,公開的衝突讓社會發展,尋求某些協議和協議。 因此,它的一些成員學會適應不熟悉的條件,考慮到其他人的願望。 另一方面,現代社會衝突及其後果無法預測。 在事件發展最糟糕的情況下,社會可能完全崩潰。

社會衝突的功能

第一 - 建設性的,第二 - 破壞性的。 建設性建築具有積極的特徵 - 緩解緊張局勢,實現社會變革等。破壞性破壞帶來破壞和混亂,破壞了一定環境中的關係穩定,破壞了社會共同體。 社會衝突的積極作用是加強整個社會及其成員之間的關係。 消極 - 破壞社會穩定。

社會衝突的階段

衝突發展的階段是:

  1. 隱藏 。 因為每個人都希望改善他們的處境並取得卓越,所以參與者之間交流的緊張感正在增強。
  2. 壓力 。 社會衝突的主要階段包括緊張局勢。 主導政黨越強大,越優勢越強大。 雙方的不可調和性導致了非常強烈的對抗。
  3. 對抗 。 這是高度緊張的結果。
  4. 不兼容 。 其實,對抗本身。
  5. 完成 。 解決情況。

社會衝突的類型

他們可以是勞工,經濟,政治,教育,社會保障等。 如前所述,可以在個人之間和每個人之間產生。 這是一個常見的分類:

  1. 按照發生的來源 - 價值觀,利益和認同的對立。
  2. 關於對社會的後果,主要類型的社會衝突分為創造性和破壞性,成功和失敗。
  3. 根據對環境的影響程度 - 短期,中期,長期,急性,大型,區域,地方等。
  4. 按照對手的位置 - 橫向和縱向。 在第一種情況下,同一級別的人爭論,第二種情況是老闆和下屬。
  5. 通過鬥爭的方式 - 和平和武裝。
  6. 取決於開放程度 - 隱藏和開放。 在第一種情況下,競爭對手間接影響對方,第二種情況是爭吵和爭執。
  7. 按照參與者的組成 - 組織,團體,政治。

解決社會衝突的方法

解決衝突的最有效方法是:

  1. 避免對抗 。 也就是說,其中一位參與者離開“場景”的身體或心理,但衝突情況本身仍然存在,因為產生它的原因並未消除。
  2. 談判 。 雙方正試圖找到共同點和合作的途徑。
  3. 中介機構解決社會衝突的途徑包括中介機構的參與。 它的角色可以由組織和個人共同發揮,由於有了機會和經驗,他們可以做到沒有他的參與就不現實。
  4. 延遲 。 事實上,其中一個對手只會暫時放棄自己的位置,想要積累力量,再次陷入社會衝突,試圖恢復失去的東西。
  5. 向仲裁或仲裁法庭上訴 。 同時,依照法律和法律的規範處理對抗。
  6. 涉及軍事,技術和武器的武力方法 ,實際上是一場戰爭。

社會衝突的後果是什麼?

科學家從功能主義和社會學的角度考慮這一現象。 在第一種情況下,對抗顯然是消極的,會導致如下後果:

  1. 社會不穩定 。 控制槓桿不再起作用,混亂和不可預測性在社會中盛行。
  2. 社會衝突的後果包括參與者對某些目標的 關注 ,包括對敵人的勝利。 同時,所有其他問題都會出現在後台。
  3. 失去與對手進一步友好關係的希望。
  4. 對抗的參與者從社會中被剝奪,他們感到不滿等等。
  5. 考慮到社會學角度的對抗,認為這種現像也有積極的一面:
  6. 對此案的積極結果感興趣的是,人們聚集在一起,加強了彼此之間的相互理解。 每個人都感到他們參與到正在發生的事情中,並儘一切努力確保社會衝突具有和平的結果。
  7. 現有結構正在更新,新的結構和機構正在形成。 在新興的群體中,創造了一定的利益平衡,保證了相對的穩定。
  8. 管理衝突進一步刺激參與者。 他們開發新的想法和解決方案,即“成長”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