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孕婦輕鬆工作

對孕婦來說,簡單的工作是減輕工作負擔,改變為組織提供醫生必要結論的孕婦的工作條件。

在俄羅斯聯邦將一名孕婦轉入輕鬆勞動

“勞動法”第93,254,260,261條規定了規範孕婦權利的所有 權利 ,包括將這種工人轉移到易勞動者身上的權利。

他們說,孕婦應該在工作場所解除這種壓力:

此外,儘管她曾為雇主工作過多少時間,但孕婦可以申請減少工作日或短工作週,全薪休假。 就醫學指標而言,婦女有權改變工作條件,降低生產率以減少對懷孕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但按照法律要求,孕婦的簡單勞動按平均工資支付。

人們必須記住並知道,由於她的職位或拒絕工作, 沒有合法權利解僱 懷孕 的婦女 。 如果定期合同的期限到期,根據懷孕工人的申請,本合同必須由雇主延期。

只有當組織或企業完全清盤時,孕婦才能被解僱,但她必須有一個不同的工作地點。

應該指出的是,俄羅斯聯邦國家衛生和流行病學監督處還有一項決定 - “對婦女工作條件的衛生要求”。 它規定和控制工作條件的衛生標準,孕婦必須完成這些標準。

烏克蘭工作輕鬆嗎?

“對孕婦來說更容易的工作”的概念是根據身體的生理和心理狀況,當前的工作條件以及對所進行工作的適當質量的評估,單獨為女性定義的。

在烏克蘭,“勞動法典”中的孕婦輕工由第174至178條規定。

他們說,禁止孕婦在有害和危險的條件下使用重型工作。 在地下條件下也禁止進行體力勞動,但只能進行衛生或維護工作。 烏克蘭衛生部批准了提高引力,危險或有害活動標準和其他限制的定義,並同意烏克蘭國家委員會關於職業安全控制的規定。

不允許孕婦和三歲以下的孩子參加與俄羅斯立法相同的工作:加班,晚上,商務旅行等。但是,對於烏克蘭的夜間工作,孕婦可以得到特殊待遇必要時, 作為臨時措施,並且只在經濟領域。

值得記住的是,對於雇主來說,輕鬆勞動的孕婦證書是強制性的,否則他有權拒絕提供簡化的條件。

如果一名婦女拒絕向她展示的孕婦輕鬆分娩,雇主不能因紀律處分而解僱她。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在藝術。 “烏克蘭勞動法”第40條第2款規定,該僱員與該職位不符,或者由於健康狀況而未執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