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合同關係的具體要約,可以發給一個人和幾個人。 通過提交表格,一方的代表確認同意,第二方同意,表格接受。 違反這樣的條約充滿了令人不快的後果。
什麼是“優惠”?
今天,這種形式非常受歡迎,但並非所有人都以這種交易的複雜性為指導。 要約是一項簽署協議的建議,即提交所有條件的締約方意向的提案。 它是以口頭和書面形式提出的。 該術語仍然被破譯,作為賣方針對特定條款銷售產品的書面要約。
報價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 目標 。 它針對的是一圈人。
- 實質性 。 該文件應列出交易的所有重要條款。
- 確定性 。 文本是這樣制定的,以便要約人在某些條件下起草合同的意圖是明確的。
什麼是“公開招股”?
有四種類型的報價:
- 免費 。 該提案被發送給幾個消費者來研究市場。
- 公開 。 一個大團隊的合同。
- 固體 。 該優惠涉及特定的客戶。
- 不可撤銷 。 它發送給任何想要交易的人。
什麼是公開招標合同是起草合同的要約,不是專門針對個人的,合同的數量也沒有規定。 例外情況是,文字明確指出該優惠只適用於某個圈子,或者網上商店不注意交貨順序。 那麼這樣的文件不是公開招標合同,而是合作的處方。
公開招股的典型表現:
- 價目表中的商店。 所有願意的人都可以使用此優惠,這可以口頭和書面形式以及賣家的行為進行。
- 在列出範圍,價值和保證的網站頁面上的數據。
什麼是“要約”和“接受”?
提議和接受是有自己規則的程序的重要概念。 要約交易的結論包含兩個階段:
- 一位參與者提出協議提案。
- 第二名參與者接受條件並進行接受。
接受要約是與簽署協議的所有交易點的協議。 另一方面,如果第二方想改變條件,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是放棄合同的問題。 該代表還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 只有當雙方達成協議時,這個過程才會被稱為“無條件提議”。 支付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合法簽署的文件將通過雙方同意進行印章和簽名。
與合同有什麼不同?
許多人認為這個提議是一個合同,但是這些條款的實質有些不同。 專家指出以下幾點:
- 要約是由一方制定並轉讓的文件,合同由雙方共同組成。
- 這些報價規定的責任比起草文件的代表的權利更多,第二名參與者僅支付購買費用。 而在合同中,義務是均勻分配的。
- 在許多其他方面,報價與合同類似,因為它承擔了這些關鍵時刻,並且接受等同於簽署合同的確認。
如何終止合同?
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是提議人可以在接受之前撤回要約。 由於交易尚未完成,這不會成為正式的合同休息時間。 如果第二位參與者不接受條件,則拒絕報價。 提議者指定文本中的某些日期,約定的時間量通過代碼,並且沒有答案,則認可該提議不被保持。 在公開發售的情況下,情況稍微複雜一些,因為它沒有紙上簽名。 您只能通過撤銷協議來終止。
違反公開報價是責任
要約合同意味著參與者之間的透明關係,如果其中一個違反了這些條款,則它屬於民法框架內的責任範圍。 違反要約被認為是交易條款的變化。 公開報價就是一個例子,例如通過價格標籤購買產品,這與支票中顯示的金額不符。 這種不匹配違反了交易中的報價。
建議 - 這對參與者有什麼影響? 這樣的文件向另一方提供了一個自由的手段,該另一方有權忽略交易或進行自己的調整。 對於要約人來說,它的利潤較低,因為這個參與者依賴於其他人的決定,並承擔更多的義務。 更常見的是,這種形式被用於零售貿易,在全國范圍內,在國際貿易中使用極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