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兒童的權利

一個孩子是一個擁有全部權利和自由的正直的人,這是在每個文明國家的立法中宣布的。 但是,儘管如此,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存在侵犯兒童權利的情況,而且肇事者往往不知道他們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條文並受到懲罰。

侵犯兒童的權利:例子

矛盾的是,大多數情況下,侵犯兒童權利的行為都發生在家庭中。 大多數家長認為允許對孩子進行過錯 - 因為畢竟這個原因是尖叫 - 而且那種語言不會消失,稱一個白痴和一個傻瓜 - 學得更好,實際上沒有。 同時,他們沒有看到任何在這種“教育措施”中應受譴責的東西 - 也就是說,他們完全是出於良好的動機行事,他們自己也是這樣被提出來的。 事實上,這些是暴力的真實表現 - 身體或心理,這是侵犯兒童權利的最常見形式。

暴力的危害可以無限地討論,有時心理比身體更可怕 - 它會給孩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創傷,影響自尊,扭曲人際關係模式。 在家庭中侵犯兒童權利的其他行為還包括限制行動自由(以鎖定兒童在房間內的形式受到懲罰),損壞私人物品,剝奪食物。

不少次,在學校侵犯了孩子的權利。 不幸的是,有些教師更喜歡欺凌,公開侮辱,侮辱,系統和毫無根據的批評,其他教育方法。 這通常會產生相反的效果:孩子對這樣的老師產生強烈的不喜歡,他自己關閉,學習的動機消失,孩子試圖找到失踪班的理由。

在許多學校中,有一種清潔教室和學校的做法 課程結束後的領土。 安排時間表,跟踪出席情況,缺席清潔工作的人員將受到各種“壓制”。 這也是非法的 - 可以要求兒童在課堂或領土上被帶走,他們可以通過書面確認來表示同意。 清理學校領土的決定由家長委員會而不是校長決定。

侵犯兒童權利的責任

迄今為止,侵犯了兒童的行政權利,有時還承擔刑事責任。 孩子可以向執法和監護當局申請侵犯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