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特徵

人格的這個概念在心理學中被解釋為矛盾。 有人認為一個人是一個人,而另一些人則認為人必須成為一個社會生活中的人。 因此,一個人要么是一系列先天素質,要么是一系列在發展過程中獲得的財產。

這是我們將考慮的第二種選擇,側重於 個人 的心理屬性。

社會生活

人格既是社會中的客體,也是主體。 也就是說,一個人不僅是社會,畜群的一部分,也是他的積極環節,雖然受到社會的影響,但仍然選擇和決定自己的命運。

通過溝通,消費和創造來發展人格的社會心理特徵。 這些特性的形成受多種因素影響 - 高等神經系統的結構,人的解剖結構,交流環境,社會意識形態,活動類型等。

結構

讓我們考慮個性的主要個人心理特徵,並從先天性開始 - 氣質。

1. 氣質 - 這不僅僅是人類行為的動態,它也是一種神經系統。 據巴甫洛夫和希波克拉底說,有樂觀,憂鬱,憂鬱和膽怯的人。 榮格還將我們分成四組,但他稱他們為高焦慮和低焦慮的外向者和內向者。

這是一種預先確定個人心理屬性的氣質 ,因為了解他的緊張活動的邊界,一個人就能找到理想的工作。 我們強調:重要的是不要改變氣質(因為它是徒勞的),而是要找到這種氣質的品質最適合的活動。

2. 性格 - 這是個人道德心理屬性的第二行。 品格是一個人對周圍現實的態度。 字符四面體。 他談到個人與他自己,人們,活動和道德價值的關係。

3.人格的第三個組成部分是方向或動機 。 你不能在不知道他的動機的情況下評估一個人的行為。 定位由興趣,信仰,理想以及當然需要組成。

來自“簡明英漢詞典”一個人最後的基本綜合心理屬性是能力 。 許多人認為這些能力是天生的。 不是那樣的。 一個人可能有某種活動的傾向,但這種能力只會變成某種環境的組合 - 學習,發展,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