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婚外親子關係

今天,一個孩子非婚生子並不罕見。 為了建立親子關係,有兩種方法 - 自願和強制,在法庭上進行。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討論如何識別和規範婚外的親子關係。

承認婚外關係

父母過著平民家庭

公民婚姻並不令人意外。 這是一個完整的社會單元,然而,沒有“護照上的印章”。 只有當孩子出生在這樣的家庭時,父母雙方都需要在登記處寫一份聲明來建立親子關係。 但這並不困難,也不長。 非婚生子女的名字的選擇將取決於雙方父母 - 他們決定,所以它會。

父親拒絕自願認出他的孩子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母親或孩子年齡大,有權向法院提出關於承認父親身份的請求。 很多時候,連同這樣的要求,都會要求父親支付贍養費。 但值得一提的是,贍養費將從法院對他們作出正面決定的那一刻起恢復。 對於孩子以前的生活,父親不會支付任何費用。 還應該記住,贍養費只能從父親的正式工資中計算。 徹底權衡這一步驟,以免在將來剝奪“強制”父親的父母權利以逃避贍養費支付。

你還需要明白,建立親子關係是強制性的,你不會強迫這個男人愛他的孩子,而是容易在未來增加孩子的問題。 畢竟,父親可能會迷路,如果孩子出國,他將不得不尋找他,以便獲准離開。 因此,仔細考慮所有可能的後果。

提交這一訴訟的媽媽,有必要收集所有可能的證據,這有助於在法庭上確認他是對的。 它可以是鄰居,同事,熟人 - 所有那些可以說你們共同生活並領導共同的“經濟”的人。

孩子的出生不是來自配偶,而是來自另一個男人

它看起來像現代連續劇的情節? 但它發生在我們的生活和這個。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一名婦女住在登記的婚姻中,她的配偶將自動被登記為兒童的父親。 如果在300天內離婚,孩子也將在前配偶登記。 為了安排“我”之上的所有要點,有必要進行挑戰親子鑑定的程序。 為此,有必要向配偶和母親,或真正的父親和母親,向登記處提交申請。

父親希望建立淵源

母親被剝奪了父母的權利或被認為在法律上不稱職 -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確定父親的身份,父親可以自己向法院提出索賠聲明,如果他早些時候他已經試圖通過登記處這樣做,但是被監護和託管機構拒絕。 同樣值得一提的是,不僅有一位父母,還有其他親屬可以提出這樣的陳述,還有孩子本人早些時候說過,如果他年齡大了。

父親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父親自願承認父權的權利,或以與母親完全相同的司法程序建立的權利,或者:

如果父母不住在一起,父親有權看到和 與你的孩子溝通 - 母親不應該阻止這一點。 只有法院可以禁止交流,如果證明父親對道德或身體性質的兒童造成傷害。

如果需要,父親可以和孩子一起生活。 但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必須證明,改變孩子的居住地點是必要的,父親將會更好,更安全,更舒適。

對孩子有權利的同時,不要忘記父親必須履行的義務。 關心和發展 - 這只是給一個小男人必要的一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