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子女的贍養費

如果父母之間發生離婚,在司法或自願的基礎上,決定支付贍養費撫養子女。 但是,儘管資金用於確保本土一代的體面生活水平,但出現了誤解。

大多數情況下,支付和確定贍養費金額的問題出現在需要支付三個孩子時。 “家庭法”規定,對於這樣一些兒童(3人或以上),贍養費是離開家人的父母總收入的50%。 您還可以為三名子女設置 固定的贍養費金額 ,但如果第二位父母的收入增加,則不可能改變。 如果付款人收入不正常或沒有固定的工作地點,則使用此計算贍養費的方法。

三名兒童的贍養費金額取決於以下因素:

  1. 所有收入的總額。
  2. 該父母的內容中的子女總數。 所有的孩子都被認為是:過去和現在的婚姻。
  3. 兒童的年齡(因為贍養費通常支付長達18年)。
  4. 父母支付贍養費和他的子女的健康。

因此,對於需要持續治療(可獲得適當醫療文件)以及尚未達到成人(即18歲)兒童的人群,健康家長可以獲得三名兒童的最大贍養費。

2013年的創新是通過了以下家庭法修正案:

  1. 為每個孩子建立最低數量的子女撫養費。 根據法律規定,最低贍養費不得低於這個年齡段兒童最低生活費的30%。 如果估計的金額較少,則州支付所需的最低金額。
  2. 為活躍子女支付贍養費的年齡限制的變化。 在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情況下,贍養費將一直持續到研究結束或直至23歲。

這些變化只會加強保障兒童和監護人父母權利的實現。

為了正確計算為三個孩子分配的贍養費有多少,最好根據所有立法文件聯繫一位能為特定家庭進行計算的主管律師或社會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