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生兒出生時胎齡小於胎齡標準,那麼這種現象稱為胎兒發育延遲綜合徵。 只有當寶寶的體重低於標準(3 - 3,5kg)不低於百分之十時才進行診斷。
胎兒發育遲緩的原因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綜合徵出現的最常見因素是:
- 孕婦貧血;
- 在懷孕期間吸煙(嬰兒直接按照吸煙的香煙數量成長的滯後性);
- 酒精中毒;
- 母親體重增加或反之亦然,體重增加不足(低於平均水平);
- 血管系統疾病;
- 高血壓;
- 腎臟疾病;
- 胎兒長時間缺氧(尤其是經常表現在母親長期居住在海拔高的地區,特別是在山區)的兒童;
- 多次懷孕 ;
長時間接觸感染,傳染給胎兒; - 臍帶或胎盤異常;
- 延遲懷孕。
宮內發育遲緩的後果
如果胎兒發育遲緩是一度,這意味著寶寶在兩週內滯後於正常發育。 它實際上不會威脅到他的生命和健康。 但是,當延遲發展到2度或3度時 - 這已經引起人們的關注。 這種過程的後果可能是缺氧( 缺氧 ),發育異常甚至胎兒死亡。
但不要馬上絕望,因為即使寶寶出生時體重不足,但他在分娩後幾週內會得到適當和徹底的照顧,那麼將來與寶寶的一切事情都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