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孕期間篩查超聲波

超聲波是懷孕測試的黃金標準的一部分,對母親和胎兒無害。 它有助於及早發現胎兒發育異常,遺傳異常(如唐氏病),並允許在長達12週的時間內中斷妊娠。 在uzi的後期階段,懷孕期間的篩查評估胎兒是否進一步形成,是否符合其大小,胎齡和胎盤狀況。

懷孕期間第一次篩查超聲波

懷孕期間首次進行超聲檢查的時間為9-13週。 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診斷方法,可以排除胎兒中存在嚴重缺陷。 在這段懷孕期間,胎兒的許多器官和解剖結構已經可見。 在第一個超聲波上,您可以看到以下內容:

胎兒的第一次超聲檢查儘管仔細實施,但由於尺寸太小,不能100%保證胎兒不存在異常。

對孕婦進行第二次超聲波篩查

胎兒的第二次篩查超聲在妊娠19-23週進行,並且允許更準確地評估胎兒器官形成的正確性。 在懷孕期間進行第二次超聲波檢查時,您可以:

胎兒腦部的超聲可以排除其發育異常,可以看到側腦室及其血管叢,中腦和顱後窩。 胎兒腦部的超聲波以頭尾方向(從上至下)順序進行。

第三次超聲波檢查懷孕

妊娠第三次超聲篩查在32-34週進行。 連同超聲波,多普勒成像和carotocography進行,這可以評估胎兒的胎兒狀況和胎盤狀況。 借助超聲波可以:

在孕婦第三次超聲檢查後確定分娩前的策略。

所以,我們考慮瞭如何在懷孕期間進行篩查的方法之一。 正如你所看到的,超聲波是揭示妊娠全部三個月病理狀態的必不可少的診斷技術,它可以評估胎盤和胎兒的狀況,並確定懷孕的確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