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們經常想出如何正確解僱疏忽或懶惰的員工,以免給他法定賠償。 此外,通常情況下,員工的個人素質和專業素質相當令人滿意,但出於某種原因,有必要向他道別。 在本文中,我們將考慮最常見的情況,即需要解僱員工並告訴您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如何正確解僱員工?
解僱員工的最普遍原因是他們自己的願望或“勞動法”第38條。 為了讓解僱程序通過所有規則,僱員必須在14天內以人事部門的公司董事名義提出解僱申請。 解僱日期,在申請中提出 - 這是最後一個工作日。 經過兩週的測試後,前員工收到一份清算和工作簿。 在這種情況下,不會發生誤解。 通常情況下,經理和下屬沒有找到共同的語言,並且員工聲明放置兩週不會奏效。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必須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 搬到另一個城市;
- 在新的工作地點提供證明,表明該人從兩週期滿前一天開始執行職務;
- 早日與主管達成協議。
我如何解僱員工曠工?
缺勤條款 - p.4 st.40 CZoTa。 根據本條款解僱必須備案,否則被解僱的僱員可以起訴前雇主。 解僱分幾個階段進行:
- 從曠工第一天起編寫3次曠課活動;
- 寫下員工的解釋性說明,說明缺勤的原因;
- 發送一封信通知給跳過工作的員工,要求他出示並提交支持文件。 如果員工沒有寫解釋性說明並繼續不工作,則發送該信。 此外,在信中,員工被警告說,如果不露面,他將被解僱;
- 以董事的名義編制備忘錄,並要求考慮解僱員工缺勤問題;
- 創建解僱員工的命令以及在工作簿中輸入適當的條目。 解僱日期是最後一個工作日。 缺勤的所有日子都應顯示在時間表中。
- 給員工發一封信,通知他他因為缺勤而被解僱,並提供工作簿。
如何解僱一名工作人員?
解僱員工以減少員工 - “勞動法”第40條。 在解僱裁員人員之前,您必須在指稱解僱前兩個月內通知他即將進行的更改。 否則,存在侵犯員工權利和勞動關係的情況。
如何正確解僱一個人在緩刑?
根據目前的立法,試用期的最長期限可能為3個月。 如果在此期間僱員沒有被解僱,他的進一步解僱只能基於一般理由。 解僱員工,因為沒有通過試用期 - “勞動法”第28條。 根據這篇文章解僱後,該部門負責人寫了一份給公司董事的備忘錄,其中他表示該員工與所持職位不符。 在這份備忘錄的基礎上,發出命令解僱。
一個臨時工怎麼能被解僱?
僱用臨時僱員時,與他簽訂臨時僱用合同,明確僱用條款。 僱員必須熟悉與僱用合同或僱傭合同有關的簽名。 如果在註冊當天沒有規定招聘截止日期並且員工被接受
如何解僱病假或休假的工人?
根據現行立法,休假或休病假的員工不得開除。 否則,此行為被視為嚴重侵犯員工權利。
雇主有權解僱在長期醫院工作超過4個月的員工,但保留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