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僱員工?

領導們經常想出如何正確解僱疏忽或懶惰的員工,以免給他法定賠償。 此外,通常情況下,員工的個人素質和專業素質相當令人滿意,但出於某種原因,有必要向他道別。 在本文中,我們將考慮最常見的情況,即需要解僱員工並告訴您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

如何正確解僱員工?

解僱員工的最普遍原因是他們自己的願望或“勞動法”第38條。 為了讓解僱程序通過所有規則,僱員必須在14天內以人事部門的公司董事名義提出解僱申請。 解僱日期,在申請中提出 - 這是最後一個工作日。 經過兩週的測試後,前員工收到一份清算和工作簿。 在這種情況下,不會發生誤解。 通常情況下,經理和下屬沒有找到共同的語言,並且員工聲明放置兩週不會奏效。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必須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我如何解僱員工曠工?

缺勤條款 - p.4 st.40 CZoTa。 根據本條款解僱必須備案,否則被解僱的僱員可以起訴前雇主。 解僱分幾個階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