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贍養費?

“如何申請贍養費?” - 這個問題引起了許多在離婚後沒有得到前夫丈夫物質支持的婦女。 在我們的社會中,經常有一個家長申請子女撫養費的情況。 據統計,在大多數情況下,離婚後孩子仍然與母親,而不是與父親,在這種情況下,母親會有額外的開支,她不能負擔得起。 不管父母分裂的關係如何,孩子不應該處於尷尬的境地。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如果父親拒絕獨立提供物質支持,女性有權向法庭申請子女撫養費。

“我想申請贍養費 - 我該怎麼辦?”

在向贍養人提交文件之前,女性應該總是問自己:“你需要申請贍養費嗎?”。 如果父母之間進行談判並作出妥協,那麼向法院上訴的必要性就會下降。 而且,正如實踐所表明的,在一個更有利的位置是孩子。 在這種情況下,前配偶應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並對其進行公證。 該協議規定了孩子父親有義務支付的每月金額。 協議也可以規定資金劃撥的時間和方式。

如果問題不能得到和平解決,那麼該女子應該詢問在烏克蘭如何以及在哪裡申請贍養費。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讓婦女感興趣的是申請贍養費的地方。 為此,她可以聯繫律師或獨立發表聲明,提交並等待法院裁決。

法院確定贍養費金額和付款程序。 金額的大小受下列因素影響:

根據這些因素,法院可以以部分工資的形式確定贍養費金額,也可以確定單一數額。 作為一項規則,如果父親的收入穩定且穩定,則分配工資份額。 如果付款人收入不正常,則會分配一定的金額。

如果離婚後的女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離開,贍養費的數額是確定的一段時間 - 直到孩子到十八歲。 之後,數額被重述。

婦女有權申請未經離婚的贍養費,即事實上與配偶的父親結婚。 我們的法律沒有規定對已婚婦女獲得贍養費的任何限制。 如果父親不提供物質支持,母親有權在懷孕期間為子女或贍養費提供贍養費,直至孩子滿三歲。

法院要求被告在決定作出之時向孩子支付贍養費。 母親可以依靠前一段時間的贍養費恢復,但不超過三年。 要做到這一點,她需要在法庭上證明,孩子的父親拒絕支付,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為孩子收取資金。

所有維護權利僅限於那些與孩子的父親結婚的女性。 如果父母在公民婚姻中,法院的判決不會對原告有利。

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當其中一位父母力爭從前配偶獲得經濟支持時,不要忘記孩子的利益。 孩子除了錢之外還需要父母的愛和關懷。 只有這樣他才能夠充分發展,成長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