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子女面前離婚的程序

不幸的是,今天有大量配偶決定離婚,但並不總是同意。 這可能很難做到,特別是如果家裡有一個或多個小孩。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告訴你如何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況下執行離婚程序,以及在不同情況下可能涉及哪些具體特徵。

在未成年子女面前離婚的一般規則

在未成年子女面前離婚的一般程序意味著將其中一個配偶適用於司法機構。 父母是否能夠冷靜地達成一致或者是否存在嚴重的分歧並不重要。 為了將案件移交給法院,您不僅需要撰寫申請並收集大量不同的文件,還需要提前支付國家費用。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他們不會分割任何財產,並且可以同意其中哪些孩子將在以後居住,法律程序通常會很快通過。 在大多數情況下,在第一次會議期間,法院建議再次考慮,並給予雙方約3個月的時間以便和解。 在此之後,如果配偶沒有改變主意,法院會作出終止婚姻的決定,並將未成年子女與其母親或父親一起離開。

根據烏克蘭的立法,如果沒有人對判決提出異議,則在十天后生效。 在俄羅斯聯邦,各方有機會質疑法院在宣布之日起30日內做出的決定。 在規定期限屆滿後,或在案件經過上訴案件審查後,妻子或丈夫必須收到法院判決的經認證和縫製的副本,他可以向法院決定申請簽發離婚證書。 通常情況下,法院本身會將決定執行部分的摘錄發送到登記處的那個部門,在配偶之間登記結婚,以便改變寫作行為。

在存在與未成年子女或部分共同財產的居住地有爭議的問題時,離婚的過程變得更加複雜。 在這種情況下,法官在研究了每個當事方將提交的所有證據和論據後,將考慮所有當前的規則和法律規範作出決定。 在其執行部分,通常不僅表示兒子或女兒將繼續留在誰身上,而且還表明如何支付第二方配偶的贍養費,以及支付第二方配偶的贍養費的金額。

通過登記處與未成年子女離婚的規則

儘管存在未成年子女,但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婚姻可以不經審判而終止。 因此,民事登記處的權限是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公民的離婚申請:

一些細微差別

在開始離婚時,有必要考慮到這一過程的某些特點:

  1. 如果孩子還沒有滿一歲,而且如果妻子處於“有趣”的位置,離婚程序只能由她主動發起。
  2. 如果孩子還沒有3歲,妻子有權要求丈夫保持贍養費,包括他自己的撫養費。
  3. 如果家庭中有殘疾兒童,分居的父親必須支付贍養費撫養子女及其 母親 直至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