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排小孩的監護權,小孩的監護權(監護權)以及其他有關這個問題的方面,讓我們來討論一下這篇文章。
何時需要安排孩子的監護權?
大家都知道,家庭是出發點,是最親密最親愛的人,愛護父母,這是支持和支持,這是假日和傳統,這是發展一個充分自給自足的人的保證。 每個出現的孩子都必須在家庭中成長,擁有快樂的童年。 但是,唉,統計數據是不可或缺的,而監護和託管機構的工作年限並不會減少。
由於以下原因,越來越多的孩子沒有父母照顧:
- 父母的死亡;
- 剝奪或限制父母權利。
在第一種情況下,一切都很明顯。 災難,疾病,火災,自然災害 - 奪取數十萬人的生命。 甚至可以想像有多少孩子會成為孤兒。
至於剝奪父母權利,有很多選擇。 作為一方,以及父母雙方都有權利剝奪司法裁決,理由如下:
- 拒絕孩子的父母;
- 曠工(永久出差,在剝奪自由地點上班);
- 侵害小人的權益;
- 殘忍的待遇;
- 藥物或酒精依賴。
顯然,在這種情況下,孩子需要監護人或受託人。 通常這些是祖父母或其他近親。
未成年人 監護權 的要求和特點
最初,我們會保留在監護下的14歲以下的兒童和14至18歲的監護兒童。 為了羈押或監護孩子,候選人必須:
- 具有法律能力;
- 沒有先前的信念;
- 收入高於最低生活費;
- 有永久居住地;
- 不會被剝奪父母的權利,也不會被免除監護權或監護權。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和監護權也不適用於患有多種疾病的人:腫瘤學,精神障礙,肺結核等。 如果監護人(受託人)的候選人已婚,則配偶或配偶也必須符合上述所有要求。
要成為孩子的監護人,必須向有關當局提交所要求的文件,並向監護和託管當局提出申請。
監護和監護的主要目標是對未成年人進行培養和教育,並保護他的權利和利益。
立法規定了特殊的付款和利益:
- 一次性付款依賴於監護的開始和終止;
每月津貼,每月支付,直到孩子達到成年的年齡。 福利金額取決於居住地區。
共同監護孩子
平等參與養育離婚後的父母的嬰兒不過是共同監護權,這可以讓父母雙方積極參與孩子的生活,對孩子承擔相同的責任。 立法中的這種創新為在父母離異和分居的家庭中養育子女提供了更合理的方法。